2007年3月20日 星期二

工作案例(二)

明倫(化名)是位27歲的年輕人,他在19歲讀二專時發病,當時症狀包括:自傷(抓傷自己)、無故辱罵人、傻笑及自言自語等精神異常行為,疾病的診斷為精神分裂症。明倫在家人協助下就醫,先後於中國醫藥學院、彰化基督教醫院以及台北市立療養院住過院。經過約四年的住院治療,明倫轉入台北市立仁愛醫院日間身心照護中心接受復健治療,並在三年後,改成門診追蹤治療迄今,目前於全家便利商店擔任店員一職,精神狀況穩定,工作態度良好。 …大約在日間身心照護中心經過四個月的工作訓練後,明倫於穩定用藥及規律參與活動下,精神狀況逐漸穩定,且經過循序漸進、不斷增進工作技巧與自信心的訓練,順利於參加工作訓練團體的一年後,由就業輔導員協助轉介至全家便利商店,在這過程中就輔員全程陪伴明倫經由面談、實習到擔任正式店員一職迄今,如今明倫已成為全家便利商店正式簽約之契約門職人員,每月薪資最少19,820元。 以上資料取至yahoo知識

1 則留言:

助教 提到...

hi,你們這個的標籤上再加上明倫這個名字吧,這樣會更符合需求,繼續加油吧。